
两个月前,我们分享了一篇《畜牲连16个月的宝宝都敢下手,你还以为“性侵”离你很远吗?》,在受到广泛关注的同时,也收到了大家关于“男童性侵同样值得重视”的呼吁。

这的确是个重要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有感于妈妈们的意识如此先进,常爸又岂有偷懒之理?于是立即通知小马君,请他查数据,找资料,历时一个多月终于完成了这篇文章。如果对你有所启发,希望能转到朋友圈,让更多人看到,让更多的孩子免遭可能的伤害。
上周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报道:

无独有偶,仅仅一天之后,又一则新闻被刷屏:

这两则新闻更加引起了我对“男童被性侵”的关注,特别对于为何相关部门只定“猥亵罪”而并非“强奸罪”非常的不理解。咨询了专业的法律人士,结果让我大吃一惊!
国内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侵害者对男童下手,侵害者最多只构成猥亵儿童罪,最高服刑只有5年,但是如果相同的情况发生在女性身上,侵害者系奸淫幼女,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一般情况即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能很多读者奇怪,男童受到性侵的概率应该小于女童吧?而且刚才两个例子都是针对大孩子的,坏人应该不会招惹小孩子吧?
我们继续看:


所以,醒醒吧!
罪恶之手伸向的范围和程度远超我们想象!
继续让数据说话,先是美国的:

有人会问,那是美国的情况,那国内呢?
答:同样严重!
2005年,中国广东省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做了《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调查综合报告2005》,抽样调查了广东省10-20岁的青少年。报告中指出,“青少年中男生的性危害防范意识较缺乏。无论是高中、职校学生,还是大学生,每100个男生中,就有二、三个有被迫的性行为,是女生的2.2~2.3倍。”
2012年6月,香港护苗基金会发布了《高中生的性知识普查情况2012》,结果更让我震撼。下面我直接引用张锦芳教授的PPT,建议大家仔细阅读。





如果根据这张图片推演,男性受到侵害的总数比女性高了41%。再结合前几张表格数据,1322侵害事件发生在573个儿童身上,平均每个受害儿童会被重复施害2.3次。男性受到侵害总数为774次,那么可以估算出受害的人数大约是336人。
参与调查的男生共计2462人,那么他们受害的比例则大约为13%。也就是说,在香港,差不多每7个男孩中有1个曾经遭受过性侵。
查完数据,我的心情异常的沉重。为什么情况已经如此严重,却少有人关注和呼吁呢?
我想很多家有男娃的爸爸妈妈一定特别担心,迫切地想要知道如何教育自己的男娃,来远离这些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