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2003年10月,国家出台了《生活垃圾规则条例》。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生活垃圾被重 新划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可回收垃圾、不可回
生活垃圾处理,专指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包括生活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目前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1